广 东 省 开 平 市 义 务 教 育 收 费 标 准

 

学校类别 农村小学 城镇小学 初级中学 住宿费
“一费制”标准 “一费制”标准 “一费制”标准 (住宿生缴交)
一般学校 218 273 413 套间房:180元;
开平市一级学校 240 300 455 楼房:120元;
江门市一级学校 251 315 475 平房:80元。
广东省一级学校 273 340 516  
说明:1、计费单位:元/每生每学期。收费按每学期计收取,不得跨学期收取。所有教育收费均实行
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“一费制”收费使用《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收据》。
2、“一费制”收费已含杂费、课本资料费、作业本费。
3、住宿费只对住宿生收取,非住宿生不收费。
4、收费文件依据:粤教财[2007]29号、粤教财[2006]104号、江价[2005]144号、开价[2005]23号、
粤价[2004]287号、粤价[2002]221号、开价[2002]27号。

 

制表单位:开平市物价局 投诉电话:12358 制表时间: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